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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魁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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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讲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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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 发布于:2021-05-31 18:04

(记者 常魁星 通讯员 崔叶竹)在“六一国际儿童节”来临之际,5月30日上午,在通州区社会福利院和漷县镇政府的支持下,北京市春晓心理社会工作事务所在漷县镇政府会议室开展了“未成年人保护法”普法宣讲活动,邀请通州区福利院院长刘嵩作为活动嘉宾,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耀文作为宣讲嘉宾,对漷县镇各村儿童主任进行普法宣讲培训,实施新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。

张耀文检察官宣讲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强制报告制度撑起未成年人的“保护伞”。向儿童主任们提出三个问题: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的比例是怎样的变化?未成年人伤害中哪几种案件更多?儿童主任的法律责任是什么?宣讲紧紧围绕三个问题,借助具体数据、普法视频、生活案例进行了解答,对新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强制报告制度》的发展、内容及具体实施进行了详细解读,有针对性地对儿童主任在工作中如何落实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强制报告制度》进行了指导。

刘嵩院长指出:“儿童主任在儿童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困境儿童由于监护缺失,更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伤害,是儿童保护工作的重点,‘通惠明天’项目面对通州区的困境儿童,自项目开展以来,儿童主任的‘眼’和社工的‘手’是不可或缺的力量支持。”他强调:“只要人人多一份情怀,多一份担当,就可以挽救更多的孩子。履行自己的义务,保护未成年人,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孩子。”

6月1日,新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强制报告制度》将正式实施,通过立法建立强制报告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大进步,有利于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,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,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强制报告制度,实现对未成年人利益的强力保护。“通惠明天”项目将认真落实,切实为通州区的困境儿童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。通过对儿童主任的培训,形成由上至下、由点到面,对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及《强制报告制度》进行宣传推广,逐渐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、预防未成年犯罪的社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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